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3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
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辰顺”)书
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4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87,227.00 万元到-58,640.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85,918.00 万元至-57,760.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721.00 万元至-28,720.00 万元;预
计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840.00 万元到 11,662.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7,680.00 万元到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预案》,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
左强、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
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2,225.6832 万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
资本的 55.5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股
股东将由 HUANG RAN 变更为公司。该资产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盈利能
力和长期价值。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相关审批、核
准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
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
资产无法成功注入等。
公司存在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形势变动、经营不善等风险,可能使得公司重
整产业投资人苏州辰顺、徐良先生需要承担补足业绩承诺差额的义务。徐良先生
持有的公司资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徐良先生用于承担业绩承诺差额的资金
可能不足,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2025 年 3 月 17 日、2025 年 3 月 18 日连续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
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
常。截至目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除已公告信息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号:2025-02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4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87,227.00 万元到-58,640.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85,918.00 万元至-57,760.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721.00 万元至-28,720.00 万元;预
计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840.00 万元到 11,662.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7,680.00 万元到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风险提示
预案》,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
强、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尼威动力 2,225.6832
万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的 55.50%),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
股股东将由 HUANG RAN 变更为上市公司。该资产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升
盈利能力和长期价值。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相关审
批、核准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时间也存在不
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产业投资人执行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提示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
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
产无法成功注入等。
公司存在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形势变动、经营不善等风险,可能使得公司重
整产业投资人苏州辰顺、徐良先生需要承担补足业绩承诺差额的义务。徐良先生
持有的公司资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徐良先生用于承担业绩承诺差额的资金
可能不足,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度,公司被苏亚金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
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12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46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
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2)。
元。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得到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整计划执行
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