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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科技: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晓琴)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7 17:16:39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晓琴)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潘红女士、金建海先
生和杨晓琴女士。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起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作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且在相关
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践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晓琴,女,1972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九三学社
社员,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南京江宁会计
师事务所项目助理、项目经理,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
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自查报告,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确保无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共计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全部按时出席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会前,我细致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及其他独立董事交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据此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我对各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
积极履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总计召
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 5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对公司定
期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
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
司年报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事
前审核,并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本人作为提名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审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对上述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票和弃权票;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公司 2024 年共召开两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及
 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发表意见
                        《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租
                        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    同意
 月4日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交易的议案》
                        《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购
                        买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    同意
 月 22 日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交易的议案》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规定,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与我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公司通过
 现场考察、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等形式,为我履职创造了有
 利条件。同时,我也主动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
 通和了解。对于需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及时通知并提
 供资料,有效支持了我的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由证监会和上市公司协会等组
 织的各类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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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实施监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的《关于审议孙公司
华泰化工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
《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购买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听取了相关事项的汇报。我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
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
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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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
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
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查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并听取
了部门汇报。我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
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的工作要求。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
据公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按照《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我对
于上述担保事项事前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听取了相关部门
的汇报。我核实了公司 2024 年的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
情况,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也未发现有公司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
审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任职资格的议案》
《关于审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任职资格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履行自己的职
责,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运用自身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建议。
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以及
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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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杨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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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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