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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 关于精锻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5 16:07:14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锻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5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精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0元
/股的130%(含130%,即12.3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精锻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号)核准,公司于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3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2月2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2月14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股本481,770,7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67,227股后472,503,5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1.2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59,062,940.75元(含税)。根据
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9日)起由
人民币13.0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3)。
司总股本481,777,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
共派发现金72,266,552.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2024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
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4日)起由人民币12.9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82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
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日公司总股本481,777,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
共派发现金28,906,631.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4年7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
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9月30日)起由人
民币12.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0)。
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9.50元/股,修正后
的 转 股 价 格 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锻转债”转股价格为9.50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5日,公司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精锻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0元/股的130%(含130%,即12.3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精
锻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满足
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精锻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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