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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乐歌股份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8.3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27 06:49:07

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乐歌股份(300729)报收于13.01元,下跌0.08%,换手率0.98%,成交量3.23万手,成交额4180.6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乐歌股份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67.15亿元,同比增长18.41%,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2.75%至2.59亿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2.02万元,散户资金逆势净流入750.67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环比下降2.74%至1.91万户,户均持股数量升至1.79万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拟为董事、高管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

交易信息汇总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2.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48.6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50.67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乐歌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91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539.0户,减幅为2.7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4万股增加至1.7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5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乐歌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67.15亿元,同比上升18.18.41%;归母净利润2.59亿元,同比下降22.75%;扣非净利润1.98亿元,同比下降1.4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8.68亿元,同比上升10.2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049.18万元,同比上升28.3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574.16万元,同比上升40.83%;负债率63.62%,投资收益936.22万元,财务费用9654.74万元,毛利率27.27%。

2026年一季度报告

乐歌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496,165,889.48元,同比下降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512.12元,同比下降98.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399,873.19元,同比下降140.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500,698.98元,同比增长16.09%;基本每股收益为0.0024元/股,同比下降98.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02%,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总资产为9,567,190,731.9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93,032,526.34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97%。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乐歌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5亿元,同比增长18.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亿元,同比下降22.7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5亿元,同比增长71.02%;资产总额达102.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98%;在建工程同比增长446.86%,主要因海外仓及附属设施集中建设投入;净利润下降主要由于境外仓库处置收益减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乐歌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议案涉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

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拟购买的董高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保费限额不超过25万元/年,保险期限为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费用将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聚焦智能家居和海外仓主业,实现营业收入67.15亿元,同比增长18.41%;归母净利润2.59亿元,同比下降22.75%。报告期内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董事高管薪酬、关联交易、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议案。完成董事会换届,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信息披露考评连续三年获A级。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未对议案提出异议。2026年将继续提升治理水平,落实股东会决议,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经营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委员会建议续聘毕马威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与监督。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3日15:00-16:00通过“价值在线”平台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项乐宏,财务总监朱伟,董事会秘书虞浩英等。投资者可提前通过指定链接或微信小程序提问,并在会议期间参与互动。会议结束后可通过平台查看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联系人为虞浩英,联系电话0574-55007473。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下属子公司,覆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采购与销售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合理保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子公司时资本公积的处理、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按照《解释第19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沿用原有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乐歌股份因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注册资本由341,612,314元增至341,612,737元,股份总数相应增加。公司据此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涉及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会职权、董事会构成、董事任职资格、投票权征集等内容,并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及工商机关核准。

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219.37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37.9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981.37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533.85万元,已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董事会认为计提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乐歌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615.20万元,2027年1-5月预计金额不超过3,695.50万元,涉及房屋租赁、商品购销、仓储物流服务等。关联方包括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亿思贝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食丰心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范围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结算货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交易额度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措施,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乐歌股份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业务旨在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乐歌股份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申请授信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3,218.52万元,占净资产比例16.95%,无逾期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报告显示,毕马威华振具备合规资质,注册会计师团队经验丰富,近三年无重大处罚记录,保持独立性。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执行了完善的质量复核程序,就重点会计事项与公司充分沟通,未出现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项目团队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清晰、及时,满足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服务质量符合标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审前、事中沟通会议,对审计范围、重点、人员安排等进行监督,认为其审计工作公允、客观、合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往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资金拆借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相关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为52,173.90万元。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也存在少量经营性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在任独立董事郝亚斌、华秀萍、陈翼然及离任独立董事刘满达、王溪红、贺雪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规定。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雪飞-已离任)

贺雪飞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8月12日任职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参与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2025年8月因换届离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翼然)

陈翼然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8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参与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溪红-已离任)

王溪红作为乐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月1日至8月12日任职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参加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8月因公司换届离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满达-已离任)

刘满达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1日至8月12日任职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参加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8月因换届离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秀萍)

华秀萍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8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亚斌)

郝亚斌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8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席全部应参加的5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参与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行使特别职权,与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为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要求其保障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禁止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恪守承诺,善意行使控制权,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买卖公司股份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下需提前发布减持提示公告。发生持股变动、质押、破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个人绩效相匹配,并建立追索扣回机制,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追回已发绩效及激励收入。制度经董事会制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要求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涵盖经营业绩重大变动、资产被查封、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情形的管理。明确离职生效条件、工作交接要求、未结事项处理、承诺履行监督及离任后义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移交瑕疵行为进行追责。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质量管理能力,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强调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0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在公告中披露解聘原因、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等信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为规范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信息的暂缓或豁免披露行为,并明确适用情形、内部管理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绩效考核办法及薪酬管理制度,审议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委员会形成的决议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四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612,737元。公司住所位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启航南路588号。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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