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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2025年年报关键审计项:无法表示意见、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等

来源:证星财报审计

2026-04-24 08:04:57

据证券之星公开数据整理,近期皇庭国际(000056)发布2025年年报,该份财报由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出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并对财报中的关键审计项目说明如下:

1. 无法表示意见

项目内容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皇庭国际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应对

因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无法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2.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项目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皇庭国际自2020年起持续发生经营亏损,该亏损状态延续至2025年度,未出现实质性改善迹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母净资产出现负值,扣非收入大幅下滑,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主要是因为2025年9月公司重要资产皇庭广场被动处置(法拍抵债)。

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可执行性及实际效果,无法判断其是否能够有效扭转公司净资产为负的状况,也无法评估其对公司未来经营现金流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不确定性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影响,进而我们无法对皇庭国际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否充分、适当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应对

我们无法就管理层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财务报表是否应调整以应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亦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审计意见的事项。


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项目内容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皇庭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皇庭国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皇庭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应对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审阅了管理层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但因缺乏支持性证据,无法验证其评估的合理性。


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项目内容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皇庭国际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皇庭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的特别规定。

审计应对

已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但受限于关键审计证据缺失,最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无法发表审计意见。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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