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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22:46:10
(原标题:创业板首单未盈利IPO来了!大普微获受理,未弥补损失达5.91亿)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蓝丽琦
创业板迎来首单未盈利企业IPO项目。
6月27日,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官网显示,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普微”)IPO获创业板受理,预计融资额18.78亿元。该公司招股书显示,过去三年其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这是创业板开板以来首单未盈利IPO项目,该项目保荐人为国泰海通(601211.SH)。
6月18日,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同时也将在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之初,深交所已制定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标准。2023年2月,深交所发布《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称上述第三套上市标准正式实施。如今,创业板第三套标准正式启用,深交所或将迎来未盈利企业上市“破冰”。
不过,对于支持未盈利企业上市,创业板、科创板各有一套标准,有关“双板”的差异化讨论也纷至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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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弥补损失达5.91亿,新老股东将共同承担
招股书显示,大普微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来自深圳的半导体存储产品提供商,至今发展未超过十年。公司主要专注企业级SSD市场,拥有“主控芯片+固件算法+模组”全栈自研能力,可实现批量出货。
国泰海通在上市保荐书中表示,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创业板重点支持的“数字经济领域”,不属于原则上不支持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范围内,发行人行业分类准确且不易变动,不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大普微招股书,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拟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这是创业板上市标准中,特殊表决权的第二套标准,同样未设置盈利要求。目前仅有大普微一家企业选择该套标准。
来源:大普微招股书
这也意味着,截至目前,实际上未有一家企业选择创业板第三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进行上市审核。创业板第三套标准与特殊表决权的第二套标准,均发布于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的修订版。
从财务数据来看,2022年~2024年,大普微分别实现营收5.57亿元、5.19亿元、9.6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34亿元、-6.17亿元、-1.91亿元,过去三年归母净亏损累计达到13.42亿元。尽管公司过去三年均未实现盈利,但其2024年的营收大幅增长85.21%,同时亏损金额大幅收窄至2亿以内。
招股书显示,公司于2024年12月最后一轮完成增资时估值为68.10亿元,综合考虑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
大普微表示,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较高、发展早期议价能力有限、存储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和公司确认大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若公司未能按计划实现销售目标、遭遇存储行业下行周期盈利空间被压缩、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则公司面临未来一定期间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
同时,由于大普微目前存在未弥补亏损,如果成功进行发行上市,新老股东将会共同承担。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1亿元,存在未弥补亏损。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若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存在未弥补亏损,该等未弥补亏损将由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份比例承担。
作为参考,在本次重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前,以该套标准上市的三家未盈利企业,上市前夕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未弥补亏损。
如智翔金泰-U(688443.SH)截至2022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8.19亿元;盟科药业-U(688373.SH)截至2021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7.22亿元;微电生理(688351.SH)截至2021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5808.18万元。
智翔金泰-U是2023年科创板唯一一家上市的未盈利企业,也是重启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前最后一家上市的未盈利企业,目前还未“摘U”。2024年、2025年一季度,智翔金泰-U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97亿元、-1.21亿元。
微电生理、盟科药业-U均于2022年上市。其中微电生理在2024年实现扭亏为盈,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正,今年3月成功“摘U”;而盟科药业-U2024年归母净利润仍为负值。
差异化定位并非“非此即彼”,而是错位互补
2023年2月,深交所发布《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经证监会批准,创业板第三套标准正式实施,属于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可适用该规定。
来源:深交所官网
随着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正式启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两个板块之间的定位差异也成为市场热议的焦点。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具体内容为,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此外,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也表示,扩大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使用。
目前看来,创业板第三套标准的产业关键词是“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而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侧重于“前沿科技领域”,更强调“阶段性成果”。同时,创业板第三套标准要求的预估市值比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高出10亿元,加上不少于3亿元的营收标准,实际上对企业的规模和商业运营要求更高。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两套标准体现了战略聚焦与市场驱动的双轨逻辑。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侧重“卡脖子”领域,强调技术突破与国家战略,聚焦技术攻坚;创业板第三套标准侧重市场化验证,允许未盈利但已具收入规模的企业上市,反映其成长性+商业潜力的导向,更侧重产业化落地。
田利辉分析称,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可能因缺乏“国家审批成果”受限,则可通过创业板的营收门槛来获得融资窗口。他认为,差异化定位并非“非此即彼”,而是错位互补,未来可通过动态评估标准执行效果,避免同质化竞争,真正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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