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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对晋城市华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4-25 15:10:01

2025年0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晋城市华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进行执业登记: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警告,罚款4000元。

序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晋城市华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泽金管罚决字〔2025〕10

未进行执业登记;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八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400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

2025年4月21日

2

牛冰(晋城市华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警告,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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