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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4-25 17:00:00

2025年0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在办理个人信贷业务过程中搭售贵金属、保险产品;工行违规代客操作购买理财、基金产品,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行长助理(零售负责人)1,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序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

贵金罚决字〔2025〕22号

办理个人信贷业务过程中搭售贵金属、保险产品;员工违规代客操作购买理财、基金产品

罚款4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2

张龙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行长助理(零售负责人)

贵金罚决字〔2025〕21号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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