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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16:08:46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即以2021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不低于50%的目标。根据相关规定,该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拟归属的4.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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