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5:58:56
阮涛涛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11月18日任职期间,出席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全部相关会议。未行使特别职权,未发生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公司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等情况。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参与董事、高管提名与聘任审议。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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