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20:52:08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沟通方式及管理部门职责等内容,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规范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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