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22:03:16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等经理层成员,实行固定任期和契约化管理,明确任期一般为三年,期满需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办法规定通过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和续聘解聘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主要指标未达底线的,将扣减全部绩效年薪;连续两年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应中止任期、免去现职。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不低于年度薪酬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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