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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4 00:20:3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数字电源产品销售额为15,283,880.89元,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要求(不低于8,000.00万元),导致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定对第三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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