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00:11:00
(原标题:有关出售项目公司30.1210%实际权益的须予披露交易)
于2026年3月18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附属公司佳兆业健康订立协议,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21,603,729元(约24,412,214港元),将以佳兆业健康向卖方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完成后,佳兆业健康将间接持有项目公司54.84%股权,目标集团将成为其附属公司。本次交易导致佳兆业集团在项目公司的实际权益由54.2916%降至24.1706%,相当于出售项目公司30.1210%的实际权益。代价基于估值师对目标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的100%股权市值评估确定。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独立股东批准、上市委员会批准及监管许可等。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