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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服务(00816.HK):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09-30 19:55:33

(原标题: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金茂物业服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自2025年9月30日起生效。审计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确保集团具备有效的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监督财务报表完整性,遴选外聘核数师并评估其独立性与资格,促进董事与内外部核数师之间的沟通,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由董事会委任,至少三名成员均为非执行董事,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现任或近期曾任职于公司核数机构的合伙人不得担任成员。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应成员要求增加。会议由主席主持,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须获过半数出席成员通过。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编制并保存。

审计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账目、记录及相关资源,包括聘请独立专业顾问。职责包括:建议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及罢免;检讨核数师独立性;审议财务报表及年报、中期报告的完整性;审查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事项及审计调整;监督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督导内部审核工作;审阅核数师函件及管理层回应;推动举报机制建设;调查不当行为并提出追责意见;检讨关联交易合规性;监督新财务准则实施情况;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须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并在股东周年大会上由主席或指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回应股东提问。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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