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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普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4:05:0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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