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3:45:2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五项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有议案均获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