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21:30:51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程序,优化管理层与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其任职资格。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聘程序包括与管理层交流、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步骤。会议不定期举行,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必要时可采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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