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2:44:3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控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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