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4:39:4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00272号)指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恒通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基于审计工作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尽管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明,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确认公司已按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相关人员培训,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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