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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 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1 09:08:07

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已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12楼1220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文政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5. 召集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6. 出席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39,883,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4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234,921,335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2名,代表股份4,961,749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54名,代表股份8,116,611股。

  7.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8. 表决程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授权的网络投票服务机构向公司提供。
  9. 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陈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39,035,185股,占99.6465%;反对756,699股,占0.3154%;弃权91,200股,占0.0380%。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39,210,685股,占99.7197%;反对627,499股,占0.2616%;弃权44,900股,占0.0187%。
  10. 结论性意见

  11.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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