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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0-28 22:16:5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名称: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Hefei Jingso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号
  • 注册资本:8,684.6810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持续创新,做具有核心技术的智能搬运及制造行业的领军旗。
  • 经营范围:机器人与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自动化装备、大型自动化系统、自动化物流分拣系统、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等。

  •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等。

  •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总经理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

  • 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 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章程修改

  • 修改条件:《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 附则

  • 生效日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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