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628 股票简称:强达电路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 3 号福发工业园 A-1 栋厂房 101-40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声 明
一、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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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强达电路、公司、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预案、本预案 指
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说明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指
书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 指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强达电路现行公司章程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
债券持有人 指
下登记拥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
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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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
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
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
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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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
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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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
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
形,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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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
“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
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
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
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和股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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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十一)转股股数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本次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
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
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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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
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
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
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十三)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
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
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
丧失该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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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
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
当期股利。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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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
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告文件中
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
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
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
协商确定。
(十七)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售(如适用)时,公司未
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期
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产生实质或重大影响,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
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
违约仍未得到纠正;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
清算、申请破产或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等部门发出的命令、指令、规则或判决、裁定文
件,或上述文件内容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发行可转债项
下义务的履行行为不合法;
(6)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
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
(7)其他对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按期付息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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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项可能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公司追
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前项采取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相关措施时,公司应按
照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追加担保,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
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
措施。
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申请
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公司提起诉讼/仲
裁)回收债券本金和利息,或强制公司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各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
定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
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
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数额享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
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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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期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
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本期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拟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
要内容或解除受托管理协议;
(4)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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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可转债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进行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
(8)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储存及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
平方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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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0.00 55,000.00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
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拟通过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本次债券的担保和评级情况
(1)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 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
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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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2165 号”(包含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
以外,本节分析的内容以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
(一)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4,614,169.89 331,264,236.31 179,304,970.27 127,531,639.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0,000,00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1,973,522.82 18,745,602.11 12,554,141.62 5,475,370.56
应收账款 260,679,637.16 224,619,741.65 192,485,656.11 189,925,694.23
应收款项融资 2,672,573.66 9,401,652.61 12,849,726.12 4,815,145.24
预付款项 12,052.56 394,896.50 139,722.03 172,682.92
其他应收款 3,582,099.30 4,489,258.67 3,032,774.19 3,561,564.96
存货 77,007,647.03 58,549,284.20 46,456,189.09 44,924,527.21
其他流动资产 14,303,683.23 334,336,636.08 2,531,858.13 3,779,698.90
流动资产合计 894,845,385.65 981,801,308.13 449,355,037.56 380,186,323.9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0,000,000.00 - - -
固定资产 277,287,281.51 238,017,143.34 245,020,602.95 189,244,973.94
在建工程 195,243,736.88 65,424,400.82 7,380,614.37 25,137,887.55
使用权资产 47,710,889.19 48,371,156.94 48,374,134.50 75,829,687.71
无形资产 27,434,328.11 25,617,215.70 23,556,297.63 23,815,787.64
长期待摊费用 26,224,247.44 14,397,974.62 2,873,143.38 3,920,337.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61,330.25 4,745,701.52 4,137,086.96 3,751,253.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707,884.77 2,543,133.80 7,598,612.14 5,928,575.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4,169,698.15 399,116,726.74 338,940,491.93 327,628,502.58
资产总计 1,529,015,083.80 1,380,918,034.87 788,295,529.49 707,814,826.49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12,000,000.00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274,538,916.16 195,552,941.54 181,665,068.04 171,243,234.05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913,175.27 964,364.22 1,720,283.34 3,176,917.49
应付职工薪酬 17,106,129.49 17,988,198.23 15,919,331.82 14,270,676.45
应交税费 15,592,983.00 15,348,810.91 12,093,650.23 8,899,434.52
其他应付款 6,166,490.73 4,534,775.02 3,288,554.31 3,439,636.02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264,128.44 4,105,497.93 2,167,538.46 1,968,426.50
流动负债合计 325,485,340.09 247,257,733.29 225,402,916.72 229,762,766.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85,000.00 490,000.00 1,650,000.00 2,850,000.00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47,647,618.33 45,064,882.04 41,272,084.89 49,139,261.03
长期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7,031,250.00 7,453,125.00 8,015,625.00 8,578,12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85,606.38 1,411,605.95 1,579,145.53 1,746,713.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449,474.71 54,419,612.99 52,516,855.42 62,314,099.72
负债合计 381,934,814.80 301,677,346.28 277,919,772.14 292,076,865.93
股东权益:
股本 75,375,800.00 75,375,800.00 56,531,800.00 56,531,8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652,483,393.28 650,511,653.84 213,522,576.47 210,310,105.7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662,693.07 1,968,276.39 1,584,672.25 1,223,437.38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5,968,189.77 15,968,189.77 10,620,763.50 5,719,091.35
未分配利润 401,590,192.88 335,416,768.59 228,115,945.13 141,953,526.12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7,080,269.00 1,079,240,688.59 510,375,757.35 415,737,960.56
负债及股东权益
合计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06,377,191.93 793,041,397.03 713,207,410.09 731,041,332.95
二、营业总成本 599,416,880.87 683,515,183.93 619,897,331.30 640,935,419.22
其中:营业成本 488,908,026.81 548,440,761.72 489,426,826.46 515,049,365.70
税金及附加 4,712,418.66 6,044,013.81 5,405,906.60 4,991,285.55
销售费用 31,513,620.15 38,300,944.91 35,070,968.13 32,389,571.84
管理费用 36,882,931.85 49,540,938.85 45,646,515.70 46,074,837.64
研发费用 39,060,219.37 45,094,591.28 43,489,936.59 44,242,807.70
财务费用 -1,660,335.97 -3,906,066.64 857,177.82 -1,812,449.21
其中:利息费用 1,934,691.04 2,814,247.83 3,422,004.49 4,925,105.72
利息收入 3,217,424.83 3,005,329.62 1,991,112.74 892,223.45
加:其他收益 2,810,875.22 20,668,806.32 9,727,975.96 7,785,880.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75,853.73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2,215,521.28 -2,634,101.55 -1,051,316.57 -852,378.73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414,948.09 -500,577.63 -144,764.02 691,293.49
列)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
-743,325.44 -358,598.34 -1,213,142.64 -79,243.96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46,710.76 1,100,686.88 192,242.60 1,402,538.97
减:营业外支出 275,999.11 427,038.38 20,075.30 674,563.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020,212.56 14,727,140.67 9,736,907.66 7,478,711.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323,744.29 112,648,249.73 91,064,091.16 90,900,729.29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05,583.32 383,604.14 361,234.87 1,708,804.6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305,583.32 383,604.14 361,234.87 1,708,804.62
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 -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8 1.89 1.61 1.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8 1.89 1.61 1.61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2,798,407.55 617,376,155.44 604,718,812.12 614,440,436.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02,670.75 3,981,150.56 11,463,515.23 16,747,032.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57,756.69 21,127,751.69 9,104,211.46 19,294,773.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9,358,834.99 642,485,057.69 625,286,538.81 650,482,242.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9,356,349.43 268,166,907.01 252,629,796.43 313,018,007.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279,670.04 33,825,557.43 24,887,562.69 23,596,623.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964,142.06 41,012,802.31 44,791,939.68 50,425,04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4,410,523.47 533,705,365.43 489,655,906.06 549,436,894.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48,311.52 108,779,692.26 135,630,632.74 101,045,347.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35,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44,798.17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192,785.57 398,252.95 190,968.00 111,591.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60,000,000.00 32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9,488,711.81 400,300,184.45 51,313,021.44 59,063,686.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295,926.24 -399,901,931.50 -51,122,053.44 -58,952,095.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5,868,995.9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2,429,344.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6,368,995.90 - 27,429,344.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55,000.00 600,000.00 12,600,000.00 22,6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32,205.72 43,301,606.52 20,324,514.24 29,426,672.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97,268.02 44,023,330.60 33,097,221.73 52,820,703.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97,268.02 442,345,665.30 -33,097,221.73 -25,391,359.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05,583.32 383,604.14 361,234.87 1,708,804.6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650,466.06 151,607,030.20 51,772,592.44 18,410,697.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3,935,009.40 330,585,475.46 178,978,445.26 127,205,852.82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5,444,019.07 285,904,907.91 134,912,061.91 42,358,699.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0,000,00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1,764,938.07 18,487,331.31 12,364,141.62 5,475,370.56
应收账款 223,549,329.71 192,439,991.23 159,773,668.77 153,342,028.54
应收款项融资 2,526,838.45 8,843,032.61 12,757,610.03 4,450,231.24
预付款项 11,718.54 370,687.64 4,387,185.92 81,023,262.58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其他应收款 1,546,527.16 1,788,764.80 1,301,642.33 1,528,736.13
存货 27,653,560.69 22,843,269.32 19,967,296.83 16,010,328.57
其他流动资产 827,227.50 329,021,409.97 709,851.96 1,509,144.89
流动资产合计 743,324,159.19 859,699,394.79 346,173,459.37 305,697,801.7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0,000,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246,123,098.90 116,012,668.27 73,865,427.43 72,634,010.79
固定资产 70,044,518.75 50,123,192.61 46,668,280.27 37,692,265.11
在建工程 1,134,942.99 3,075,797.81 3,539,630.61 139,805.83
使用权资产 47,065,633.27 43,887,294.97 40,891,207.93 56,843,454.12
无形资产 4,213,478.17 1,785,353.69 995,916.26 887,682.28
长期待摊费用 23,843,709.64 10,712,237.53 655,096.85 1,949,012.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24,789.85 3,455,196.54 2,884,011.68 2,419,644.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94,479.87 1,737,650.37 7,598,612.14 4,460,231.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5,644,651.44 230,789,391.79 177,098,183.17 177,026,107.10
资产总计 1,168,968,810.63 1,090,488,786.58 523,271,642.54 482,723,908.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2,000,000.00
应付票据 - - -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198,931,759.50 123,825,234.14 73,873,046.80 69,702,051.57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369,174.96 314,237.81 404,940.47 376,501.42
应付职工薪酬 11,359,685.87 12,217,019.44 10,907,190.06 9,791,250.18
应交税费 10,881,845.65 9,195,060.30 10,224,607.37 6,835,135.61
其他应付款 1,293,509.82 2,300,158.85 1,494,736.87 1,429,403.59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40,333.07 3,831,491.61 2,163,576.88 1,968,426.50
流动负债合计 233,651,191.64 159,177,026.62 104,588,933.29 110,069,12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650,000.00 2,850,000.00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47,134,913.84 45,064,882.04 40,012,763.91 44,933,598.76
长期应付款 -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617,227.14 677,526.40 757,933.88 838,366.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752,140.98 45,742,408.44 42,420,697.79 48,621,965.50
负债合计 281,403,332.62 204,919,435.06 147,009,631.08 158,691,089.65
股东权益:
股本 75,375,800.00 75,375,800.00 56,531,800.00 56,531,8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652,483,393.28 650,511,653.84 213,522,576.47 210,310,105.7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5,968,189.77 15,968,189.77 10,620,763.50 5,719,091.35
未分配利润 143,738,094.96 143,713,707.91 95,586,871.49 51,471,822.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7,565,478.01 885,569,351.52 376,262,011.46 324,032,819.21
负债及股东权益
合计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98,751,419.31 575,100,865.93 497,275,671.87 487,631,040.01
减:营业成本 391,116,530.38 423,938,832.53 354,908,016.76 363,547,638.06
税金及附加 1,276,757.09 2,825,842.03 2,690,790.93 2,988,604.04
销售费用 28,321,810.73 34,656,033.21 31,581,081.92 28,635,790.96
管理费用 25,418,759.15 35,962,547.74 31,520,273.88 31,687,011.77
研发费用 21,418,986.32 25,348,937.86 25,000,658.69 24,756,580.78
财务费用 -705,395.05 -914,300.62 1,989,991.25 628,446.48
其中:利息费用 1,898,542.52 2,654,359.62 2,997,534.98 3,876,628.29
利息收入 2,823,380.09 2,409,182.65 1,039,074.76 668,662.96
加:其他收益 1,960,558.27 7,620,927.63 7,106,758.06 5,486,525.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652,983.94 -2,506,734.18 -1,374,412.94 -888,206.64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
-652,076.01 -358,598.34 -1,213,142.64 -53,218.45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45,838.91 1,093,899.86 108,859.81 1,235,036.48
减:营业外支出 253,121.93 11,414.56 75.30 674,563.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501,317.97 5,780,184.46 5,228,837.75 2,499,990.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1,161,234.90 385,500,203.75 367,596,195.49 368,336,263.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9,718.9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4,398.15 8,337,789.01 6,164,092.79 6,864,624.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095,633.05 394,197,711.69 373,760,288.28 375,200,888.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9,072,101.15 124,118,556.86 95,333,635.40 223,573,691.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66,712.40 25,608,160.50 17,594,111.06 20,492,092.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76,720.14 25,975,578.65 26,847,108.25 28,227,294.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022,579.39 296,416,544.83 247,265,925.83 375,854,999.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73,053.66 97,781,166.86 126,494,362.45 -654,111.75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35,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44,798.17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133,879.27 398,252.95 190,968.00 41,591.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0,000,000.00 367,000,000.00 1,000,000.00 2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4,097,613.19 392,786,994.61 18,602,731.01 30,377,270.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63,733.92 -392,388,741.66 -18,411,763.01 -30,335,679.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5,868,995.9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2,429,344.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868,995.90 - 17,429,344.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50,000.00 600,000.00 2,600,000.00 12,6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3,184.47 39,909,781.30 12,757,267.23 21,424,907.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570,608.22 40,620,810.94 15,529,974.72 34,512,791.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70,608.22 445,248,184.96 -15,529,974.72 -17,083,447.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461,288.48 150,640,610.16 92,552,624.72 -48,073,238.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4,764,858.58 285,226,147.06 134,585,536.90 42,032,912.18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QD Industries Limited(强达实
业(香港)有限公司)
Q&D ELECTRONICS INC(强
达电子美国有限公司)
江西强达、香港强达、美国强达、南通强达均自报告期期初起即纳入公司合
并范围,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
会计期间 项目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资产收益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75 3.97 1.99 1.65
速动比率(倍) 2.51 3.73 1.79 1.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98% 21.85% 35.26% 41.26%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07% 18.79% 28.09% 32.8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5 3.60 3.53 3.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6.88 9.91 10.15 9.9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752.07 17,441.57 14,358.80 13,822.58
利息保障倍数(倍) 57.00 46.26 30.46 2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53% 5.69% 6.10% 6.0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62 2.01 0.92 0.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461.42 18.61% 33,126.42 23.99% 17,930.50 22.75% 12,753.16 18.02%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交易性金融
资产
应收票据 2,197.35 1.44% 1,874.56 1.36% 1,255.41 1.59% 547.54 0.77%
应收账款 26,067.96 17.05% 22,461.97 16.27% 19,248.57 24.42% 18,992.57 26.83%
应收款项融
资
预付款项 1.21 0.00% 39.49 0.03% 13.97 0.02% 17.27 0.02%
其他应收款 358.21 0.23% 448.93 0.33% 303.28 0.38% 356.16 0.50%
存货 7,700.76 5.04% 5,854.93 4.24% 4,645.62 5.89% 4,492.45 6.35%
其他流动资
产
流动资产合
计
非流动资
产:
债权投资 2,000.00 1.31% - - - - - -
固定资产 27,728.73 18.14% 23,801.71 17.24% 24,502.06 31.08% 18,924.50 26.74%
在建工程 19,524.37 12.77% 6,542.44 4.74% 738.06 0.94% 2,513.79 3.55%
使用权资产 4,771.09 3.12% 4,837.12 3.50% 4,837.41 6.14% 7,582.97 10.71%
无形资产 2,743.43 1.79% 2,561.72 1.86% 2,355.63 2.99% 2,381.58 3.36%
长期待摊费
用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其他非流动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合计
资产总计 152,901.51 100.00% 138,091.80 100.00% 78,829.55 100.00% 70,781.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0,781.48 万元、78,829.55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71%、57.00%、71.10%和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38,018.63 万元、44,935.50 万元、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末,流动资产余额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等构成。
于公司当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相应的募集资金所致。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32,762.85 万元、33,894.05 万元、
使用权资产等构成。2025 年 9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23,505.30
万元,主要是由于南通强达新建产业园持续开展建设,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大
幅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 1,200.00 4.11%
应付账款 27,453.89 71.88% 19,555.29 64.82% 18,166.51 65.37% 17,124.32 58.63%
合同负债 91.32 0.24% 96.44 0.32% 172.03 0.62% 317.69 1.09%
应付职工
薪酬
应交税费 1,559.30 4.08% 1,534.88 5.09% 1,209.37 4.35% 889.94 3.05%
其他应付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790.35 2.07% 876.31 2.90% 854.85 3.08% 1,476.44 5.05%
动负债
其他流动
负债
流动负债
合计
非流动负
债: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长期借款 48.50 0.13% 49.00 0.16% 165.00 0.59% 285.00 0.98%
租赁负债 4,764.76 12.48% 4,506.49 14.94% 4,127.21 14.85% 4,913.93 16.82%
递延收益 703.13 1.84% 745.31 2.47% 801.56 2.88% 857.81 2.94%
递延所得
税负债
非流动负
债合计
负债合计 38,193.48 100.00% 30,167.73 100.00% 27,791.98 100.00% 29,207.6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9,207.69 万元、27,791.98 万元、
酬、应交税费及租赁负债等构成。2025 年 9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
涨,公司提前备货导致应付材料采购款项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南通强达新建产
业园持续推进,新增应付工程款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2024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75 3.97 1.99 1.65
速动比率(倍) 2.51 3.73 1.79 1.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98% 21.85% 35.26% 41.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07% 18.79% 28.09% 32.87%
利息保障倍数 57.00 46.26 30.46 20.98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债能力指标均逐年优化,整体偿债能力逐年增强。2025 年 9 月末,由于南通强
达新建产业园持续增加工程及设备的资金投入,公司流动资产较 2024 年末有所
下降,且由于应付材料、工程及设备款金额大幅上升,导致当期流动比率、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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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较 2024 年末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5 3.60 3.53 3.79
存货周转率(次) 6.88 9.91 10.15 9.97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值。
注 2: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存货余额平均值。
注 3:2025 年 1-9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
公司根据客户的类型、合作时间和规模大小等对客户的信用进行差异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79 次/年、3.53 次/年、3.60 次/年、2.75
次/年,整体上处于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9.97 次/年、10.15 次/年、9.91 次/年和 6.88
次/年,存货经营效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70,637.72 79,304.14 71,320.74 73,104.13
综合毛利率 30.79% 30.84% 31.38% 29.55%
营业利润 10,837.32 12,670.17 10,062.88 9,765.15
利润总额 10,834.40 12,737.54 10,080.10 9,837.94
净利润 9,632.37 11,264.82 9,106.41 9,090.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整体上稳中向好,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综合毛
利率水平稳定在良好水平,各项利润指标略微波动,但总体稳定在良好水平。公
司经营业绩之所以能够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得益于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
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公司深耕 PCB 行业二十年,主营业务为 PCB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
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 PCB 企业。公司凭借快速响应、柔性生产、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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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管理、智能制造和优异的服务水平,致力于满足客户电子产品在研究、开发、
试验和小批量阶段对 PCB 的专业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通信设备、
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健康和半导体测试等应用领域。
PCB 行业作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基础性产业,5G/6G 通信网络建设、
数据中心特别是 AI 算力中心扩张、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快速发展、以及 AI
开启的智能消费电子与可穿戴设备创新驱动等,带动对高性能 PCB 的需求。在
政策支持、产品技术迭代和稀有需求复苏的共同作用下,全球 PCB 行业迎来了
新一轮增长周期。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米
多层板、HDI 板项目
合计 100,000.00 55,000.00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
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拟通过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
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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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
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上市后未来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
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第(3)项
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1)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或:(2)公司在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
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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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
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议案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
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
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
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利用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东利益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其责任。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1,264.82 9,106.41 9,090.0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润
现金分红总额(含税) 3,015.03 - -
当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合计 3,015.03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9,820.4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3,015.03 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 30%,符合《公司章程》对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在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作
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本性
投入,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
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141 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
金[2017]427 号),经自查,强达电路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海关失信企
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
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
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