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康半导体”)持有公司股份
限合伙)
(以下简称“温州晶励”)持有公司股份 2,873,7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以下简称“旭
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85,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上述股东为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909,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5%。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温州晶励、旭捷投资因自身发展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59,434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98%),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拟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温州晶励、旭捷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
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温州晶励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矽康半导体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2,873,733 股
持股比例 1.6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873,733 股
股东名称 旭捷投资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矽康半导体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485,701 股
持股比例 0.2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85,701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矽康半导体 35,550,301 20.87%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
第一组 温州晶励 2,873,733 1.69% 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旭捷投资 485,701 0.29% 关系。
合计 38,909,735 22.85% —
上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旭捷投资 728,552 0.46% 52.00-53.87 2023 年 3 月 16 日
注:上述减持比例按照当时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
的结果。公司 2023 年 10 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0,305,736
股,增加后总股本增加至 170,305,736 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温州晶励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873,733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69%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703,057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873,733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1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旭捷投资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85,701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9%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485,701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485,701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1 月 8 日~2026 年 4 月 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温州晶励、旭捷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出具《关于
所持股份限售及锁定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
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
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