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6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 司 2025 年 第 三 季 度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14,421,628.23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
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223,435,220 股,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187,900 股后的总股本 223,247,320 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
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3,487,098.00 元。
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依
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
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
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
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