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
总 股 本 176,540,920 股 扣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持 有 股 份 2,223,800 股 后 的 股 本
红利比例为: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0.296221 元。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6221 元/股。
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拟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公司可以 2025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
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后 174,317,120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
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发生变化,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176,540,920 股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2,223,800 股后的股本 174,317,120 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23,800
股后的 174,317,1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0.29622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622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威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次权益分派,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 号
咨询部门:证券法务部
咨询电话:0510-68561147
传真电话:0510-6856114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