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润分配预案》,详见发布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 2025-052 号《八届
十一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25,640,556.04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403,258,757.83 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2,499,530,458.66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99,530,458.66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有关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
为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水平,在保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每 10 股
派 0.5 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
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公司总股本 708,013,872 股为基
数计算,派发的现金股利为 35,400,693.60 元,占 2025 年 1-9 月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9.70%。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35,400,693.60 元,占 202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9.7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
在考虑 2025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持续发展要求、结合投资
者分红预期和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等前提下提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同时,充分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和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等
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未来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议,一致审议通过《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专门会议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5 年前三季
度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利润分配原则、可持续
发展要求和广大投资者分红预期等因素,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在
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时,事先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其决策程序及机制符
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八届十一
次董事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年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盈利状况、投资安排、资金需求和股东分红预期
等因素,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分红原则等规定;预案履行前置审议
程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决策程序规范完备。同意将该利润分
配预案提交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