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新恒汇: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7 18:05:22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5-021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已获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9,777,73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生变化。
分配方案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9,555,46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
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7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