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科安达: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00:08:32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246,008,8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6,700 股后
的 244,84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 36,726,315.00 元。
总股本*10=36,726,315.00/246,008,800*10=1.492886 元。在保证本次分配方案
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1492886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246,008,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 用 账 户中的 股 份后 的 244,842,100 股( 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 回购 股份总 数
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726,315.00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1,166,700.00 股后的 244,842,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9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股利金额为1.492886元(每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
每股现金股利为0.1492886元。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886
元/股。
  七、咨询机构信息
  名称:科安达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 栋 14 楼
  咨询联系人:郭泽珊
  咨询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7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