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实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以
现有总股本 307,970,00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49,798 股后 299,920,207 股为
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为人民币 74,980,051.75 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74,980,051.75 元 /307,970,005 股
=0.2434654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
公 司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10=74,980,051.75 元/307,970,005 股*10=2.434654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34654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7,970,005.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 8,049,798.00 股后的总股本 299,920,20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74,980,051.75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一致。
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74,980,051.75 元/307,970,005 股=0.2434654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10=74,980,051.75 元 /307,970,005 股
*10=2.434654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
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3465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 4B01、
咨询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咨询电话:0755-83028871
传真电话:0755-2360926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