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月 29 日以通讯或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公司有 5 名原激励对象因在第三期行权期前退休或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8.624 万份股票
期权由公司收回注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注销。本次部分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06 人调整为 101 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260.727 万份调整为 252.103 万份。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
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
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前期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 2023 年简易程序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结合公司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
的拟投入募集资金全部变更用于“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以补
充“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