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 :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123262 债券简称:神宇转债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规定:在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自 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09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每张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0元。经深证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5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神
宇转债”,债券代码“123262”。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
“神宇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39.31 元/股调整为 38.82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6 年 1 月 20 日起生效。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79,430,526 股,增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的 2,706,000 股,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2,904,150 股后的总股本 179,232,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神宇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神宇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38.82 元/股调整为 38.62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宇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38.62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低于 32.83 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继续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
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
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神宇转债”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