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9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本次回购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2026 年 9
月 30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85、2026-08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
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 106,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45
元/股,最低价为 27.7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9,980.00 元(不含交易佣
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
委托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