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5 证券简称:千岸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8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场 B 栋 1101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吴灯武、陈旭红、方玲玲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千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
字[2026]518Z1199 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千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
意见》
。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职工代表董事刘治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进行补选。补选董事刘治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11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
(三)
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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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