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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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全体董
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开立或确认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开立或确
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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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和本章程的规定,…… 和本章程的规定,……
…… ……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 公司董事根据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为
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
任。 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应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 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
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突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
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 董事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
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 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 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
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
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
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 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采
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 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
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以全体董事过半数(不含半数)选举产生和 者其他形式民主提名并选举产生。董事会设
罢免。 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以全体董事过半数(不含半数)选
举产生和罢免。
第一百五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第一百五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 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
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
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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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 于 召 开 202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9日通过邮件、电话或者
其他口头方式送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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