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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 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10 00:18:02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的议案》,公司拟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 2026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
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
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为: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15,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9,270,4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
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615,8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A 股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5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共青城田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或派息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第五章第六条
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
 咨询联系人:侯晓勤、文梦影
 咨询邮箱:ir@hbflavor.com
 咨询电话:021-67083333
 传真号码:021-67083202
 特此公告。
                            华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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