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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0:57:48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批次、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及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累计行权数量为 5,652,311 份,公司股份相应增
加 5,652,311 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8,698,639 元
增加至人民币 184,350,950 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
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涉及的工商
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
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深圳市锐明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规则(草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于 H 股发行上
市后适用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规则(草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规则(草案)》。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集团”)经营
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智
能”)拟向民太安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利息按照年利率 3.9%,以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民太安智能在确保正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向民太安集团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日常
经营周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利率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民太安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整
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民太安智能向民太安集团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公告编号:2026-034)。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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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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