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普莱得 股票代码 30135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康丽 刘甜甜
电话 0579-83793333 0579-83793333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
办公地址
区 区
电子信箱 pld@prulde.com pld@prulde.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95,147,670.42 460,618,569.63 29.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905,014.51 45,653,053.43 -1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406,019.44 33,512,119.43 8.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972,786.78 74,447,184.93 -30.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 0.36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 0.36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8% 3.55% -0.67%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25,571,281.60 1,538,074,950.74 -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88,881,695.38 1,303,925,501.33 -1.15%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调整后的总股数 127,016,873 股重新计算了列报期间的基本每股
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总数
数(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伟明 境内自然人 17.21% 21,865,541.00 21,865,541 不适用 0
韩挺 境内自然人 14.08% 17,889,596.00 17,889,596 不适用 0
金 华 市诚 昊 电 器有 限 境内非国有
公司 法人
金 华 科隆 塑 胶 有限 公 境内非国有
司 法人
瑞 昌 卓屹 创 业 投资 合 境内非国有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瑞 昌 亿和 创 业 投资 合 境内非国有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金 华 市金 投 集 团有 限
国有法人 1.20% 1,521,608.00 0 不适用 0
公司
杨婧雯 境内自然人 1.14% 1,449,270.00 0 不适用 0
金 华 市金 东 国 有资 产
国有法人 0.88% 1,119,862.00 0 不适用 0
经营有限公司
中 国 农业 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司-华夏中证 500
其他 0.48% 610,394.00 0 不适用 0
指 数 增强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上述股东中杨伟明通过直接持有及通过金华市诚昊电器有限公司、瑞昌卓屹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昌亿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
公司 44.95%的股份;韩挺通过直接持有及金华科隆塑胶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共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4)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6 年 2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4.30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