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国瓷材料: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1 18:06:11

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6-064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进行调整。
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988,021,599股
(即: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
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988,021,599股×0.05元/股=49,401,079.95元。
公司总股本=49,401,079.95元÷997,048,299股=0.0495473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
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
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495473元/股。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展的情况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
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
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体内容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
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
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露日,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26,700股,该部分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二、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026,700.00 股后的 988,021,599.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
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8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8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26,700股。因此
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988,021,599股(即: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988,021,599
股×0.05元/股=49,401,079.9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49,401,079.95元÷997,048,299股=0.0495473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
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495473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11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