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11024 债券简称:澳弘转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澳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
子”或“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的情形,已触发“澳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澳弘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7
年 2 月 3 日),公司股价如再次触发“澳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
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即从 2027 年 2 月 4 日起计算),若再次触
发“澳弘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澳弘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澳弘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 号)同意注册,澳
弘电子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8,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
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 号)同意,公司 58,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澳弘转债”,债券代码“111024”。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澳弘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31 年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
税),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澳弘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04 元/股调整为
(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澳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澳弘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相关
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26.83 元/
股),触发“澳弘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澳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澳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经审慎研判公司基本情况、股价
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与持续发展能力的信心,公司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澳弘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算的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7 年 2 月 3 日),如
再次触发“澳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
间之后(从 2027 年 2 月 4 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澳弘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澳弘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