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05 证券简称:云创退 公告编号:2026-076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股
票退市整理期交易已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7月30日被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系统依托原证券
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
块)挂牌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
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
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的决定》(北证发[2026]3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云创退
(三)证券代码:920305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6年6月9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5年5月6日,因你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告显示,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10.6.2条、第10.6.3条规定及本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所决定终止你
公司股票上市。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后续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如你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本
所提交复核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6.8条规定,你公司未提出复核申
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6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
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你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但本所作出
维持强制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第6个交易日
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截至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北京证券交易
所将于2026年7月30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五、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后,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
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退市板
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
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退市板块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与中信建投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在退
市板块的主办券商,委托其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
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
(二)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北交所退出登记手续。自退出北交所登记至办理
完成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期间,主办券商负责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及投资
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三)自公司完成北交所市场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初始登记期间,
请投资者勿注销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的登记和转让。
(四)请投资者持续关注证券公司等托管机构的通知、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
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照相关通知和公告的要求,主动联系股份托管机构或
主办券商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并及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刘鹏
(二)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白下高新园四号楼A栋9层
(三)联系电话:025-83700385-8043
(四)电子邮箱:liupeng@cstor.cn
(五)传真:025-83708922
特此公告。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