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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22:05:46

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6 - 0 1 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审议通过: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2026 年 3 月 27 日)的公司总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
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2026 年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注】
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0 日~登记日:2026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许红叶
咨询电话:0755-32983676
传   真:0755-3298368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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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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