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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 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24:29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0.05%。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增加 285,930 股及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减少 23,248 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72,709,164 股(其中 A 股股
本 426,709,164 股,H 股股本 46,000,000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已暂停自主
行权。
最新总股本×10=6.456411 元(含税)。
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
币 6.46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5,200,472.37 元,本年度现
金分红占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0.05%。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
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
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 A 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 股股息以港币
支付。H 股股息以港币分派的实际金额按照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前五
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人民币 1 元兑 1.15028
港元)计算。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增加 285,930 股及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减少 23,248 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72,709,164 股(其中 A 股股
本 426,709,164 股,H 股股本 46,000,000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按最新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
红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6.456411 元(含税)。
   【 注 : 本 公 告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中 A 股 股 本 426,709,164 股 , H 股 总 股 本
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已暂停自主
行权。
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26,709,1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45641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8107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4564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 22 号
  咨询联系人:曾杨清
  咨询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真电话:020-8221092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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