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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21:11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6-039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 A 股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公司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92,903,936
股 扣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的 公 司 9,255,400 股 股 份 后 的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变化。期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为 9,255,400 股。
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9,255,400 股后的 583,648,5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
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
= 本 次 现 金 分 红 的 总 金 额 /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10=29,182,426.80 元
/592,903,936 股*10=0.49219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29,182,426.80 元/592,903,936 股=0.0492194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0 日)收盘价
-0.0492194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 261 号中通客车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峰、赵磊
 咨询电话:0635-8322765
 传真电话:0635-8328905
 七、备查文件
的文件。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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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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