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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1 21:08:53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6-029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19,500 股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2,372,01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719,500 股后的股份数 221,652,51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下,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93205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2,372,010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19,500股后的股份数221,652,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化。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即2026年7月8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2.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9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19,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因此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将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
股 本 222,372,010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719,500 股 后 的
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21,652,510 股*2.10 元/10 股=46,547,027.1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
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时,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 46,547,027.10 元÷222,372,010 股×10
股=2.093205 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0.2093205 元/股(不四舍五入,保留七位小数)。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93205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邱九辉、潘黎明
   咨询电话:0513-80776888
   传真:0513-8077688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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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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