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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19:05:28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6-89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1.992427 元(保留到小数点
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 0.1992427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处于
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温氏转债”已于2026年6月
股。按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公司无需因上述变化调整分配比例。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5,192,439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回购专户股份 25,192,439 股后的 6,628,736,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合计派发现金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一码通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
日:2026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
金 分 红 的 股 本 × 剔 除 回 购 股 份 后 每 10 股 分 红 金 额 /10 股
=6,628,736,866 股×2 元/10 股=1,325,747,373.20 元;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
股本×10=1,325,747,373.20 元/6,653,929,305 股×10=1.992427 元(保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0.1992427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92427 元/股。
股调整为 16.0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治理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 9 号
   咨询联系人:李典蓉
   咨询电话:0766-229292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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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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