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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2 22:10:33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6-2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9,249,8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143,312,7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8 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
股份)÷10×0.6,即(1,152,562,520-9,249,800)÷10×0.6=68,598,763.20。因公司回购
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
时,应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68,598,763.20÷1,152,562,520=0.0595184 元/股。综上,公司
施后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595184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分派方案,具体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权登记日总股本(即 1,152,562,5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143,312,720 股为基数,且
保持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249,800
股后的 1,143,312,7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注】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8 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
÷10×0.6,即(1,152,562,520-9,249,800)÷10×0.6=68,598,763.20 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68,598,763.20÷1,152,562,520=0.0595184
元/股。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59518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层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国城
   咨询电话:028-85325316
   传真:028-85325316
   八、备查文件
件。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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