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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19:12:02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70,705,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5,352,688.00 元(含税)。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0,705,37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 238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咨询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电话:0311-8590131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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