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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1 21:10:40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
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当时总股本174,362,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51,530.47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象进行了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由174,362,243股变更为174,550,394股。
   按分配总额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分配的总股本×10=13,251,530.47÷174,550,394×10。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4,550,39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9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832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18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
税款0.0759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
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
例]÷(1+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3,251,530.47÷174,550,394=0.0759180元/股。因此,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相应调整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咨询联系人:牛朋飞
  咨询电话:010-68809559
  传真:010-6880009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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