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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20:18:46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相关规定,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218,51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
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281,08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18,519 股后的
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 200,281,08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股份 3,218,519 股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97,062,569 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9,412,513.8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9,412,513.80 元÷200,281,088 股×10 股=1.967859 元
(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即 0.1967859 元/股=39,412,513.80 元÷200,281,088 股(结
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67859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97,062,569 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9,412,513.8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及 2026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配的股本未发生变化,为 197,062,569 股。
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3,218,519 股不享有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9,412,513.80 元÷200,281,088 股×10 股=1.967859 元
(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
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39,412,513.80 元(含税)÷200,281,088
股=0.1967859 元/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
实 施 后除 权除息 参 考价计 算公式为:除 权除息参考 价 =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
-0.1967859 元/股。
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有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
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股票受让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价格调整的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有限公司、史峥、郑勇军、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
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李妍君
   咨询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电话:0571-8102126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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